其义与前述之“官星重犯,只宜制伏”相类。日主弱,七杀多,比劫少,无印星化杀,不得已而取伤官食神猛制七杀,保全性命。八字中既有制伏,大运流年亦宜行制伏旺乡(行伤食旺地),自可言吉。如:
戊丙壬壬
未戌子子
此杀重身轻,水多火熄,无印化杀,必要戊土透干制杀,使丙火得以生存,岁运宜行火土运。
4、身弱有印,杀旺无妨。
日主弱,七杀旺,唯因有印星紧贴日干,化杀生身,虽杀旺亦不惧也,忌财星伤印。岁运宜印绶比劫之地。如:
甲丁甲癸
辰酉子巳
此毛泽东之命,丁生子月身弱,癸水七杀通根透干,两重甲木正印高透,泄水生火,身弱有印,杀旺无妨,杀印相生,贵不可言。
5、日主无根,弃命从杀。
日主弱极,八字中毫无比劫印星,又无伤食制杀,而只见满盘官杀,围攻日主,此即弃命从杀之格,反宜取官杀财星为用,岁运亦必要在官杀财旺之乡方吉,忌比劫印运,忌伤官食神运,主凶。“弃命从杀,须要会杀”,成格之条件为:日干失时,月支为官杀,且三合官杀成局或会官杀之局,四柱天干全是官杀、财星,没有一点比肩劫财及印星,方为成格。则此局只取财星及官杀为用,忌比劫印星。如:
辛乙辛戊
巳丑酉申
秋木凋零,地支巳酉丑会成金局,八字重重官杀,日主无根,全无比劫印星生助,只得弃命从杀,用神取金、土。忌水木火运,大运在水木火皆主凶。
【分论】
1、身强杀浅,假杀为权,杀重身轻,终身有损。
2、七杀如逢财助,其杀愈凶。七杀逢财生而愈旺
3、刃杀两显,威震乾坤。
4、杀不离印,印不离杀,杀印相生,功名显达。
5、杀印双全,宜其文武两备。
6、七杀遇长生之位,女招贵夫。如庚以丙为杀,而得丙寅,忌官星混
7、杀星子位,必招悖逆之儿。此言七杀居时辰无制
8、七杀有制亦多儿。
9、时上偏官有制,晚子英奇。
10、偏官七杀,势压三公,喜酒色而偏好争斗,爱轩昂而扶弱欺强,性情如虎,急躁如风。
11、身逢七杀是提纲,只为干衰大受伤,正禄交差刑煞入,终身不免有祸殃。
12、月支偏官最忌冲,伤官羊刃喜相逢,日干旺相皆为贵,制伏无过百事通。
13、身弱杀强无制神,多生灾祸不堪论,哪堪更入官旺地,耽疾带刑丧此身。
14、杀官混杂类,有去官留杀,亦有去杀留官。去杀留官当论贵,去官留杀主威权。
15、若乃时逢七杀,见之未必为凶,月制干强,其杀反为权印。
16、日上偏官一位强,日辰自旺喜非常。
17、年干七杀莫言凶,制合为权最有功。如丙以壬为杀,月干为丁,丁壬合杀作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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