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名现象,在中国由来已久。因表字别号谥法之类,也属名的一部分,故具体表现,又有分类。在特定条件下,还每每成为佳话美谈,或搅生出一些无伤大雅的轶闻趣事。比如东晋时,谢玄以淝水之战立功出名,同时又有吴郡太守张玄,名亚于谢,但在地盘有限的东晋,好歹也算个人物,时人乃以"南玄"、"北玄"区分。这叫同时同名,但不同姓。又如清道光时,江苏吴县人曹(木矛木)坚以填词著称,有《昙云阁词钞》传世,其表字?quot;艮甫"。和其同时又有震泽人赵函,也以词名,有《飞鸿阁琴意》传世,表字也曰"艮甫"。人们便用他俩姓氏读音的平仄来区分,称曹良甫为"平艮",称赵艮甫为"仄艮",也挺别致。这叫同时同字而不同姓。再如其时江都人焦循号里堂,甘泉人江藩号郑堂,皆以淹博经史为学人推崇。舆论遂有"扬州二堂"之目,与前述"苏郡二艮"差可媲美。这又叫号有所同而姓不同。所以叫"有所同"者,是指仅有一字相重而已。
尤为人们所注意的同名现象,其实主要是指在同一姓氏条件下的名字相重。不过这里面也有两类情况:一类是隔代同名或同字。而可能生出点麻烦的,是同时代同姓氏又同名字的现象,当然这也只限于出名者范围内。比如唐德宗时,制诰缺人,有司请示皇帝,皇帝点名?quot;大历十才子"之一的韩翃补缺。可是吏部一查官档,眼下有两个韩翃在官,一是驾部郎中,一是江淮刺史。只好再把这两个韩翃的履历一起呈上,请皇帝定夺,唐德宗复批:"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与此韩翃。"这一批,对象便清楚了,此诗是驾部韩翃所作《寒食》中的头两句,于是就由驾部韩翃知制诰(替皇帝起草诏书的官员)。
比这麻烦更大的事例,还有一些。
一是容易造成毛遂坠井之类的误会,如《战国策·秦策二》称: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quot;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
享有"复圣"美名的人,居然会沾上杀人犯的嫌疑,连带老娘也不得不爬墙(要是摔成骨折怎么办)逃命。这场同时同姓名的风波,确实闹大了。
二是封建社会中,官场忌讳太多,同时同姓名尚犯在忌讳范围里,也不太妙。
三是有可能给蓄意冒称的人钻同时同姓名的空子。
造成同姓名较多的现象,首先,同姓名情况的产生,总是比较集中在所属成员很多的一些姓氏里。再次,取名方法的程式化,也容易造?quot;撞车"。还有:取名趋慕时尚,又是构成同时同名的主要因素之一。以"红"字为例,据1984年11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姓氏人名用字分析统计成果鉴定会的统计分析,建国前"红"字入名的比例是0.136%,而到了十年文革时,猛增至2.151%,跃居人名用字的第1位,足见一代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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