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成都某小区的同名同姓个案,一开始就不是什么好事。据说,张春和张建明是联合小区里门对门的邻居,多年来,两家一直不和,经常吵闹,张春总是输,便心存一口恶气。到张春老婆生下一子时,张春当即给儿子取名“张建明”。并经常借故打骂儿子,指桑骂槐。张建明决定上法院告他侵害姓名权。张春则表示,一定奉陪到底。有关的律师认为,根据《民法通则》》,“张建明”这三个字不属于哪一个人专用,任何一个姓张的人,只要他愿意,都可以使用这个名字,张春并没有侵害张建明的姓名权。但是,张春侵害了张建明的名誉权,因为,张春在公共场合打骂儿子的行为,其实是为了“影射”张建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张建明的名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