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一位中学生向我服务热线反映,他与同班一位同学同名同姓,由于这一原因在学习和生活中带来许多不便,但他俩谁也不愿改名字。前不久那位同学的父亲对他说,其儿子出生在前,名字取在前,因此要求他改名。他不清楚是否这类情况中取名在后的就一定应更名。 记者走访了四川成都天作律师事务所,曾兴圣律师告诉记者,每个公民都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确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在现实生活中,同名同姓的现象不仅有一定数量的存在,而且不可避免。一般情况下别人可以根据相貌、声音来区别,法律也不禁止这种重名重姓的现象。强迫别人改名就干涉了别人的姓名权,是违法的。因此这位同学有权决定自己继续使用他的名字,拒绝他人的无理要求,同时应该向提出这个无理要求的人讲明我国的法律。 曾律师建议,如果确实觉得同名同姓给自己的学习生活带来不少麻烦,也可以向父母说明这个情况,考虑重新为自己改一个名字。改名手续也很简单,到当地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变更姓名登记就可以了。来自: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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