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蚶江林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电话,称他与另一户互相错交电费竟达三年之久,查询之后才知两开户户主同名同姓且居住在同一片区,结果他帮另一个“他”多交近2000度电费。
记者接料后赶到蚶江村,找到了林培建先生。他拿出两张“农村客户用电联系卡”,指着一张说:“这是我用了将近三年的卡”。该卡户号为6011056,户名是林某典,地址是蚶江村4片某号。林先生又指着另一张卡说:“这是刚补发的正确的新卡”。记者看到,该卡的户号为6010829,户名林某典,地址是蚶江村4片区某某某号。林先生说,由于户号弄错,他家近三年来多出了近2000度的电费。
林先生介绍,他家是从2001年10月25日开始用户号为6011056的卡交费,直至2004年8月22日。平时交电费是其母亲到邮政代办点交。自今年7月22日起,其母亲交电费后,他们几个兄弟就对每个月用那么多度电而起了疑心。8月22日,其母亲再去交电费时,发现该月共用了456度电,220多元。看到此数目,林先生很是吃惊,平时家人都在外干活,只有晚上才回去,家中也只有电视、风扇、照明用灯等,不可能用这么多度电。他拿着发票与电表相对,结果让他大吃一惊:电表上的用电数是4831度,而发票上的用电数是6797度,相差1966度;电表上的户号与发票的户号竟不一样。他连忙向蚶江供电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反映此事。该负责人立即查询此事,结果发现该村同片区还有一个林某典,两人同姓同名,仅住所牌号不同,此家人户号才是6011056。蚶江供电部门给他重新办卡。
卡是重新办了,可多交的1966度电的钱怎么办?林先生要求供电部门合理解决。供电部门有关人员与他一起来到另一个林某典家,该林某典不愿再付那1966度电费钱,并认为是供电部门出的错;而供电部门认为多用了电就得补交钱。目前三方仍在调解之中。
来自: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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