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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为何不准养猪——姓名与避讳 (下)
2005-8-30 9:53:00  来源: 转载 

    历史是一部宏伟的交响乐,有起有伏,有张有弛。避讳作为一种历史现象亦然。南北朝就是避讳史上的一个特殊时代,他们似乎专门以同名不讳来自鸣高尚,且看书法大家王羲之一家三代的行辈表:

    玄之

    凝之

    羲之

    微之

    桢之

    操之

    献之

    静之

    王家三代不避同名“之”讳,究是原因,当时,之字是贵游子弟的特别标帜,并极有可能是五斗米道中用于名字的暗记。这正如那些要风度不要温度大冬天穿裙子的窕窕淑女一样,为了髦得合时,宁可伤寒抽风。而且就后一点看来,“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头可断,血可流,做人的标准是不能倒的。

    王家非皇族,似嫌说服力不够。在下翻阅史卷,轻而易举又找到两则“皇”证:齐高祖萧道成字绍伯,其父就叫嗣伯,;后魏献文帝名弘,其子孝文帝亦名宏,可见南北朝上上下下均是避讳观念不强的。

    避讳这种现象,本身就是能件不正、坐不端的崎形产儿。名不正则言不顺。在其歪歪斜斜的前行史上,时时忍不注要爆发些不尴不尬的幽默故事来,倒为中华笑史添了一笔意外之财。

    元《稗史》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钱大参良臣,自讳其名,其子聪慧敏达,性爱读书,凡经史上有“良臣”二字,均避而讳之。一日读《孟子》“今日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避“良臣”父讳读曰:“今日所谓爹爹,古之所谓民贼也”。为避父讳,孺子只好认“贼”作父了。无独有偶,同代某君父名阿谷。一天,此君读《四书》,突遇“旧谷既没,新谷已登”一句,无可奈何,只得高声诵曰:“旧爹既没,新爹已登”,讳安全避过,又给老爹送了顶绿帽子,阿谷取此名时,是否科到会有如此“名”外之获呢?历史上,关于冯道和田登避讳的笑话是广为人知的。五代时冯道的门客读《道德经》“道可道,非常道”之句,因为要避冯道的讳,遂邻居民了“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一时传为笑谈。老师的“道”字尚且如此“不敢说”,要是避皇上讳,真不知这位可怜的学子该如何去说了。田登是宋仁宗时的南宫留守,登兄治州无甚造化,于避讳却颇有造诣。“上元,有司举故事呈禀,乃判状云:‘依放火三日。’”上元节是行灯会之佳节,白发垂髫放灯嬉戏,其可快也欤!孰料田登讳登改灯为火,一字之差,性质迥乎。试想,老百姓果真群起而纵火焚物,那还了得?田登后来因此而罢了官,实在是罪有应得。

    幽默毕竟是调侃,笑则笑矣,无妨大体。有些让你笑不出来的讳事,则不得而委屈读者诸君了。下面说几个因犯讳而影响个人一生前程、甚至掉了脑袋的恨事,扼腕獠牙,悉听尊便。

    唐代大诗人李贺,文彩飞扬,傲视当代。惜乎其父取了个李晋肃的大名,贺只得放弃中进士的非分之想,进士乃官衙的敲门砖,“晋”都不进,何仕之有?韩愈得知此事后,愤然作不平之鸣,专撰《避讳》文以伸其怨。文曰:“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韩愈愤则愤,徒伤悲白发,于事无济,李贺仍被终身拦在进士试场门外,只作了个职掌祭祀的九品小官,郁郁了此一生。

    田登、冯道之流,王侯将相走卒耳。他们手持“为尊者讳”的卫道剑,顶着下属晚辈的脑门,只能算得上淫威小耍。皇上圣讳之威,则是仪若雷霆,万万不可冒犯的。《唐律疏议》规定,故意直呼皇帝名字的就是犯了“大不敬”罪,跨入不赦的“十恶”之条,哪怕是无意犯禁,亦难逃“法”网。明太祖朱元璋当过光头僧,举过义军旗,因此避“僧”,“贼”二字象避狗屎一样敏且捷。杭州学府教授徐一夔写贺表时,用了“天生圣人,为世作则”之句,朱元璋看勃然大怒,说:“生者僧也,以为我从释氏也,光则摩顶也,则字音近于贼也,罪坐不敬。”将徐氏的头祭了刽子手的屠刀。

    清朝虽是满人坐龙庭,视汉人为劣质公民,对汉皇的一套封建礼制却全部奉行拿来主义,并且加上了自己的改良和发挥。乾隆时,江西举人王锡侯修订《唐熙字典》,自编《字贯》一书。巡抚海成发现书中竟直书了康熙、雍正、乾隆三帝的名字,心中窃喜,赶紧上告皇上,以为能赐官受封,连升三级。不料乾隆的想法大出海成所料,他不仅下令斩了王锡侯及其子孙,连海成巡抚也冠以未能明言《字贯》凡例中的“大逆不法,罪不容诛“之罪,革职查办,最后还判了斩刑,缓期执行。甚至连海成的上司两江总督、江西布政史、按察史等也受了株连。海成巡抚身陷囹圄,连自己拿靴子掌嘴的权力都给剥夺了。这位拍错了马腿的仁兄真该”以头抢地尔。”

    犯讳受刑的事例说明,受封建礼教文化、等级观念影响而形成的避讳,一旦羽翼丰满起来,它又会反过来对社会生活各方面产生很大的制约作用。正是人名与文化的这种相互作用,使得人名系统的文化内涵日益丰富多彩,日益复杂深刻。

    正如腐臭的东西可用作肥料,错谬的事故可以借为明鉴一样,避讳也有能化腐朽父神奇的地方。避讳虽然不愧为制造古典文献温和混乱的“精英分子“,但由于它是时代的产物,人们又能反过来利用它去辩别古书、文物的真伪,敲定书籍版本的确切年代。因为某个时代出版的书,都要避当代君主的圣讳和个人祖辈先生的私讳的,明知故犯,则是伪作无疑。

    如署名司马相如著的《长门贼》,开篇首句便道:“孝武皇帝陈皇后,时得幸,颇妒。”司马相如早在汉武帝死前32年就魂归西天了,他是怎么得知刘彻死后的谥号“孝武”呢?《长门赋》显然是后人伪作的。

    再如《六经》一书,署隋朝王通著。但书中却避唐高祖李渊讳,将戴渊改为戴若思;又避唐太祖李虎讳,将后赵太祖石虎改名石季龙。隋人避唐讳,岂非乾坤倒置?可怜唐代这些伪作者,连伪书都要避当朝讳,虽想天衣无缝,奈何讳之虎?乌呼!

    还有一种试析作者真伪的妙法,即书中涉及作者本人“尊者”大名的地方,作者是否避而讳之。当今,《红楼梦》为曹雪芹所著,似成定论,但看二十六回如此一段描写,不由不让人疑窦顿生:

    “众人都看时,原来是‘唐寅’两个字,都笑道:‘想必是这两个字,大爷一时眼花了也未可知。’薛蟠只觉得没意思,笑道:‘谁知道他糖银果银’”。

    曹雪芹其祖为曹寅,雪芹把寅字又写又说,不仅手犯,而且口淫,简直肆无忌惮之极。曹公如此大手笔,拈字弄句手到擒来,焉能为区区取一名字而犯祖讳?可见,《红楼梦》并非曹雪芹所著,此证虽孤,却似归纳推理中的反声,正如多米诺骨牌,倒其一只则扑其全体,潘成规此证虽孤却强。

    避讳之于姓名,可谓重头戏。笔墨所限,本文不能展说,只能勾其大概,读者诸君谅之。

    作者:钱亮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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