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福州五凤兰庭社区的朱旭芳偶见小区内清洁工穿着的T恤后面赫然写着几个大字:“屈原牌饲料”。不禁哑然:屈原作为一个历史文化名人,赢得了无数华夏儿女的尊敬,怎么能成为猪饲料的名字呢?
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屈原牌酒、屈原牌粽子、屈原牌饲料,甚至屈原牌农药也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挖掘我们的文化遗产中的名人为商品“增光”。对此现象,有人认为无伤大雅,有人则认为文化遗产如此有形转化令人心寒。作为产品区别性标志的商标,追求响亮上口不足为怪,但商家在追求商标“哗众”的同时更应慎重。
门丁兴旺“屈原牌”
据了解,屈原牌猪饲料系湖南岳阳市一家企业的产品,还曾荣获2004年“湖南省名牌产品”称号。该企业以生产农牧产品为主,还有许多产品都以“屈原”命名。
记者在百度搜索发现,目前全国各地打着“屈原”旗号的商品,可谓五花八门。屈原牌酒、屈原牌粽子、屈原牌饲料……更让人出乎意料的是,一位在媒体工作的来自湖南岳阳的刘女士告诉记者,因为传说中屈原所投的汨罗江就在岳阳市境内,当地就有很多屈原牌的产品,她甚至在当地见过屈原牌农药。这类“傍”历史名人的做法似乎很有效,商品因为名人效应也很容易被人记住。
“全国各地类似屈原牌猪饲料的产品很多,许多人对此已经司空见惯。客观地说,这些产品以‘屈原’作为商标提高知名度并没有直接伤害到任何人,但是稍有文化和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将“屈原”用作猪饲料的商标,让人看后感觉很别扭。如果不加以规避,以后很难保证不会出现西施牌、秦始皇牌、李白牌猪饲料。普通民众自觉抵制此种商品的意识并不是很强,这反倒给了很多企业可乘之机,如果任由其发展,很多历史上的名人都会遭遇和屈原类似的尴尬。”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强调。
商标“傍”名人要避嫌
“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禁止以人的姓名注册商标,但是必须在尊重他人姓名权的前提下。屈原作为我国古代一个代表人物,在我国乃至世界上都有巨大的影响,‘屈原’这个名字不仅属于屈原本人,经过多年的历史积淀,它更属于整个中华民族。如果是某文化产品,注册‘屈原’为商标倒有情可原,但让‘屈原’成为猪饲料的商标确实不太妥当。在情感上,也无法让消费者接受。但由于各地在核准注册商标时所依标准不一,此类商标与带反动倾向和‘中央一套’那样有明显侮辱性含义的情况不同,个别情况下有时类似的商标依据主观标准可能给予核准,但不证明这些商标不会有碍社会良俗,产生不良影响。”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李顺德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对于很多历史和当代名人而言,他们的姓名不属于其个人,更承载着很多民族精神的内容,已经成为了一种公共资源。注册这样的商标实际上是利用公共资源来谋取私人的商业利益。但能不能被审批,需要依靠商标审批部门对社会情感的主观把握,严格来讲是不应该被核准的。另外,如果该历史名人的后代或故乡基于相应身份申请注册,更需要商标审批部门的高度综合的判断与把握。
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张玉瑞研究员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就目前而言,我们要从两个方面来看待屈原牌猪饲料的问题:一方面,当很多人听到屈原作为猪饲料的商标时都会觉得不好,所以说这个使用屈原名字的场合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屈原’这个词所传达的民族精神,伤害了很多人的社会感情;另一方面,我们还要考虑屈原牌猪饲料是否对‘屈原’这个名字构成了侮辱性使用,如何来判定。但是,有意图或已经通过类似方法来达到商品名人效应的企业应该端正态度,加强自律,否则在遭到指责时会很被动。我们的相关部门也已经在完善立法,对历史名人这一公共资源的保护和合理使用开发会不断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