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对双胞胎分别被取名为“钟共”、“钟央”。对此,有人认为公民有取名的自由和权利,也有人觉得不妥,会给孩子将来的学习工作生活带来不便。(见今日《珠江晚报》11版)
我实在佩服孩子家长的“别出心裁”。但这样的“别具一格”不值得提倡,而且应该制订相关制度加以规范。
看到“钟共”、“钟央”,人们自然会联想到“中共”、“中央”。孩子调皮受教育时,人们会不会调侃:他爸又在教训“钟共”、“钟央”了。孩子表现良好时,说家长教师动辄表扬、奖励“钟共”、“钟央”,听起来也很别扭。孩子毕业或者工作调动时,会不会有人说“钟共”、“钟央”离开了我们?其次,这样的名字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尽管“钟共”、“钟央”不是贬义词,但不难想象,孩子入学后工作中肯定少不了一系列的麻烦和苦恼。
我们有必要参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制订一部“公民姓名登记管理规定”,有违规者不予上户口。否则,我真担心有一天全国到处都是“钟共”、“钟央”,到处都是“郑治局”、“常委”、“付主席”,那成什么体统?(余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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