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第十四卦大有火天大有离上乾下
大有:元亨。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竭恶扬善,顺天休命。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九四:匪其彭,无咎。
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辨晰也。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 上九:自天佑之,吉无不利。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佑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