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第三十二卦恒雷风恒震上巽下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恒亨无咎,利贞;久於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九二:悔亡。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九四:田无禽。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上六:振恒,凶。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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