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第五十二卦艮艮为山艮上艮下 艮: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彖曰: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
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六四:艮其身,无咎。
象曰:艮其身,止诸躬也。 六五:艮其辅,言有序,悔亡。
象曰:艮其辅,以中正也。 上九:敦艮,吉。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